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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条款:本公告信息仅供参考,实际公告发布信息以招标文件中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信息为准。
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标识标牌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310000000250212172015-00199204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标识标牌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4月27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 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(一)招标需求第五项其他要求的第5条修改为:本项目供应商需要具备医院标识设计及制作安装能力,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经历的优先考虑。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。
(二)评分细则第4.2项修改为: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负责人经历的证明材料(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买方联系人全名及联系电话以供查证),有一份证明材料的,得2分,最多得4分。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分。是否类似项目证明材料,由评标委员会认定;
(三)删除评分细则第7项,第2小项“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标识设计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,每提供一项得0.5分,最高2分。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国家官网查询结果截图,原件备查,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予认可。是否为标识设计相关由评标委员会认定。”内容。
(四)评分细则第4.3项修改为: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专业操作资质及证书(须提供对应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:1、高空作业(登高架设)特种作业证(最高1分);2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证(最高2分);3、电工职业资格证书(最高2分);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,合计最高得5分,未提供不得分。
(五)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-05-30 10:00。
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
更正日期: 2025年05月14日 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 
四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
地 址: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
联系方式:86-21-64387250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
联系方式:16621250648、18116365969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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